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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《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》(北化大校教發(fā)〔2025〕7號)《北京化工大學接收優(yōu)秀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拔辦法(修訂)》(北化大校教發(fā)〔2025〕6號)的要求,為做好我校2026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(含直博生)接收工作,加強拔尖創(chuàng)新人才選拔,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,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指導思想
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,以德為先和“公開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則,注重思想品德、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、道德品質、科學精神、誠實守信、遵紀守法的考查,充分發(fā)揮推免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,以高質量招生工作支撐引領高水平拔尖創(chuàng)新人才選拔培養(yǎng)。
二、推免生申請基本條件
(一)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26年應屆畢業(yè)生(不含專升本、第二學士學位、獨立學院學生),且取得本科就讀高校推薦免試資格;
(二)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,社會主義信念堅定,社會責任感強,遵紀守法,積極向上,身心健康;
(三)勤奮學習,刻苦鉆研,成績優(yōu)秀;學術研究興趣濃厚,有較強的創(chuàng)新意識、創(chuàng)新能力和專業(yè)能力傾向;
(四)誠實守信,學風端正,本科階段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;
(五)品行表現優(yōu)良,本科階段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;
(六)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體檢標準;
(七)本科階段在學術刊物發(fā)表論文、或獲科研成果獎、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者,優(yōu)先考慮。
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生。
三、招生專業(yè)及擬招人數
凡按規(guī)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報考的學科(類別)、專業(yè)(領域)均可接收推免生,具體招生專業(yè)及擬招人數詳見《北京化工大學202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專業(yè)目錄》,接收推免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全日制碩士招生計劃的50%,各全日制專業(yè)必須留出招生計劃用于考試招生方式選拔。
四、推免生申請及接收程序
(一)預報名階段
1.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可登錄“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(tǒng)”,選擇“推免生預報名”項目,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報名材料。報名具體時間和材料要求見《北京化工大學202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預報名通知》和各學院(系、中心)“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”。
2.預報名階段,各學院(系、中心)可根據實際情況,按學科專業(yè)分別成立材料審核專家組,每組不少于5人。對推免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客觀獨立打分,匯總后形成審核成績,并根據材料審核成績擇優(yōu)篩選進入復試考核的考生名單。
3.各學院(系、中心)有序開展復試工作。
(1)強化組織領導,各學院(系、中心)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明確責任分工,嚴格執(zhí)行“集體議事、集體決策、會議決定”的規(guī)程,加強組織協(xié)調,統(tǒng)籌推進本單位考試招生工作。制定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,加強推免相關工作人員選聘、培訓和管理。嚴格落實回避制度,嚴格落實“雙人雙核”招生錄取數據審核和學院領導審核把關機制,嚴格執(zhí)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規(guī)定、程序。
(2)復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,把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考核錄取的首要依據,注重對考生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、道德品質、科學精神、誠實守信、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。在復試考核中,重點要對考生的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研究能力、科研志趣、創(chuàng)新潛質等進行考核評價。除了面試考核外,各學院(系、中心)還可采取筆試、實驗、實踐能力測試等方式進一步考核。
(3)各學院(系、中心)一般應按學科專業(yè)成立面試專家組,專家組一般不少于5人,專家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,直博生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博導資格。采取隨機選定考生次序,隨機抽取試題等措施,加強過程監(jiān)管,確保公平公正。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。面試專家組應根據評分要求現場獨立評分。面試全程錄音錄像,并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,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由研究生院集中保管。
(4)復試時間、方式和具體要求見各學院(系、中心)“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”。復試結束后,學院(系、中心)應及時告知考生復試結果。
(二)正式報名階段
1.所有報考我校的推免生(含預報名階段復試合格的考生)須在2025年9月22日9:00后,通過“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(免初試、轉段)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(tǒng)”(以下簡稱“推免服務系統(tǒng)”,網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)向我校相關專業(yè)提出申請。僅在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(tǒng)中報名的,申請無效。
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(如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(zhàn)功、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等)的考生,應在教育部規(guī)定的全國統(tǒng)考報名時間內登錄“推免服務系統(tǒng)”報名,逾期不得補報。
2.未參加我校預報名的推免生如有意愿報考我校,需要在相關學院(系、中心)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直接在“推免服務系統(tǒng)”中報名。學院(系、中心)根據招生需求確定是否再次組織復試。
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,應按照相關學院(系、中心)“推免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”中的要求,提交報名材料,并參加復試。報名材料審核要求、復試組織程序及要求與預報名階段相同。
3.學院(系、中心)于2025年9月23日9:00后在“推免服務系統(tǒng)”中分批、擇優(yōu)向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發(fā)送復試通知,向復試合格的考生發(fā)送待錄取通知。所有報考我校的推免生(含預報名階段復試合格的考生)均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。
五、錄取
(一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免生,不予錄取:
1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;
2.未確認待錄取通知;
3.已報名但未參加復試;
4.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(guī)行為;
5.復試不合格(復試成績滿分100分,低于60分)
(二)學院(系、中心)應及時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擬錄取名單。研招辦對所有擬錄取推免生名單進行審核,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經批準后統(tǒng)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。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,如有變動,須另行公示7日,并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。
推免生應及時查看擬錄取結果。如對公示名單有疑問,可在公示期內向研招辦實名反映,研招辦將協(xié)同紀委辦公室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調查、處理?忌哟娫捥柎a為:010-64433759;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號碼為:010-64434762。
(三)公示結束后,我校將向教育部上報推免生擬錄取名單,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為準。
(四)我校擬于2026年5-6月對擬錄取推免生開展政審、調檔、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,請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站最新通知。
(五)我校在擬錄取工作結束后組織體檢。體檢標準參照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(zhí)行。具體時間和要求見后續(xù)通知。
(六)推免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(yè)證書者,或入學前受到處分的,錄取資格無效。
六、獎助政策
(一)入學當年享受我校研究生學業(yè)獎學金。
(二)為貧困推免生優(yōu)先提供研究生三助、勤工助學機會。
(三)擇優(yōu)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國學術交流、參加國際會議或海外暑期學校等國際交流機會。
(四)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獲得碩博連讀資格。
(五)入學前可參加研究生課程學習和研究工作。
七、違規(guī)處理
推免生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。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、有論文(文章)抄襲、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,或入學前有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,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處分的推免生,無論何時一經查實,即按有關規(guī)定取消推免錄取資格,并按學生管理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相關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擔。
八、其他
本辦法如有內容與上級單位最新政策相沖突,我校將按照上級單位最新政策執(zhí)行。
九、聯系方式
招生單位代碼:10010
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北三環(huán)東路15號
郵政編碼:100029
聯系部門:研究生招生辦公室
聯系電話:010-64433759
郵箱:yzb@mail.buct.edu.cn
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:https://graduate.buct.edu.cn
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:https://graduate.buct.edu.cn/yjszsw/list.htm
北京化工大學研招辦微信公眾號:buct_yzb
各學院(系、中心)聯系方式:https://graduate.buct.edu.cn/1389/list.htm
來源:https://graduate.buct.edu.cn/2025/0907/c1392a210399/page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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